根据长大团函【2019】12号文件,经个人申报、院团委审核,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拟推荐“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”候选人如下: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11#206。
公示时间:2019年4月19日——2019年4月21日
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团委
2019年4月19日